榜样|路鹏:扎根一线二十载 永葆初心“孺子牛”
百名身边的榜样
2022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
路鹏
男,中共党员,四级主任科员,1979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利辛县人,本科文化程度,现任利辛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
所获荣誉:
2011年12月在全省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中,被安徽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
2017年2月被亳州市综治办、亳州市司法局评为“调解能手”;
2018年6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路鹏:扎根一线二十载 永葆初心“孺子牛”
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疫情防控……从业二十年来,路鹏的足迹从一线司法所开始。在二十年的工作中,他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将提升政治素养、业务素质作为目标,坚持扎根基层一线,到最困难的地方、到离人民最近的地方,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用心用情做好本职工作,做一名永葆初心的“孺子牛”。
疫线请战,践行入党誓言
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工作是一项非常繁琐而重要的工作。它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人,路鹏同志在抓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思想教育上下功夫,在解决矫正对象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上想办法,坚决落实管理制度,以亲情感化矫正对象。
利辛县中疃籍武某某因诈骗罪经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按照《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武某某应当判决生效十日内到矫正大队办理报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管理,若拒不到司法所报到,武某某将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武某某,其因与其母亲关系不和不愿回家,路鹏知道此事后多次电话联系武某某告知其逾期不报到的法律后果,与其母亲电话沟通效果不好,路鹏又与司法所社区矫正辅警、武某某伯父、村干部一同到其家中与其母亲面对面沟通,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做通武某某母亲思想工作,让其主动与武某某电话联系……次日,武某某就从外地回到利辛县司法局办理报到手续。经过回访,武某某目前思想稳定,能够与家人和睦相处,安心接受社区矫正管理。
路鹏坚信,“规矩”和“温情”是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走上正道的两大助推器。未成年人张某某因其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他对家人“管得更严”的变化比较反感,同时也担心亲戚、邻居知道了他的身份会对他另眼相看,所以“一度待在家里拒绝外出,有点自我封闭”。路鹏了解情况后,加强与其家人沟通,通过电话叙说、个别谈话等与其沟通,并对其有针对性的安排了法律知识教育、心理辅导等活动,终于解开其心结,主动到县城学习手艺,表示以后要用自己劳动挣钱,让他除了能顺利完成矫正,还为日后的人生找到正确的路径和方法。
路鹏始终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严格按照县委和司法局党组的要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利益观,做到不为私心所忧,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觉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性,坚决纠正“四风”。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为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在荣誉面前,路鹏同志总是说,“我做得还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继续努力。”他,就是这么一个不善言辞,默默耕耘的司法行政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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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亳州市司法局
编辑:方航
校对:朱洪刚
审核:徐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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